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>>政策法规>>正文

 

关于加强中药材价格管理的联合通知

关于加强中药材价格管理的联合通知

时间:2006-12-30 15:33:09 作者:未知 编辑:今点 来源:河南中药材网 阅读:

 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(总公司)、物价局(物委):
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中药材购销政策的调整,中药材价格已陆续放开。为了更好地发展中药材生产,指导供求,协调各方面的利益,加强对中药材价格管理,根据价格放开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,作以下通知:
  一、中药材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指导价和议价两种基本形式。
  (1)对麝香的购销价格实行最高限价,对甘草收购实行最高限价,由国家物价局和国家医药管理局下达,杜仲、厚朴的收购实行指导价,由国家医药管理局下达。上述四种中药材必须加强管理。由药材公司统一收购,统一经营。
  (2)人参、三七、黄连等二十一种中药材(品种见目录),根据成本、比价和供求情况,由中国药材公司每年组织主产区商定协调价格,以指导生产和经营。
  除上述品种外全部放开。各地视具体情况,对重点品种也应积极做好价格衔接,协调工作,具体品种自行确定。
  (3)为防止出现价格暴涨暴跌、生产大上大下和资源遭受破坏,各级物价和医药主管部门对放开的品种,要及时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,以保护正常生产和供应。
  二、中药材议销价格,采取统一规定进销差价、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的办法进行控制。掌握以下几项原则:
  (1)中药材的购销必须坚持正常的商品流向,销售价在1983年国家医药局药材字(83)第336号规定原则内除加直接费用,再加综合差率。产地县12%,各销地10%。为鼓励产销地区直接购销,减少中间环节,对于因减少环节而节省下来的费用,可以允许销地适当扩大进销差价或降低一些批发价格。
  (2)中药材(包括饮片)的批零差率仍执行原规定的25——35%。但应根据不同品种,分类掌握。大宗常用和价值高的品种,差率掌握紧些,数量零星、价值低、损耗大的冷背小品种,差率应该大些。
  (3)中药饮片要贯彻优质优价、分等订价的原则。在原作价办法基础上,可根据加工品种的难易,加4——7%的利润,不得再扩大。
  (4)系统内部调拨、调剂中药材(不包括进口药材),在不突破上述规定的差率幅度的原则一,由购销双方协商定价。
  (5)为了保证市场配方的需要,对生产零星、分散、拣拾、价值低用量小以及罕用的小药材的销售价格,可不受规定差率的限制。其具体品种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药材公司确定。
  (6)京、津、沪以及保留现行经营环节的省、自治区仍可按现行规定的差率(即:国药字(83)第336号,下同)掌握。
  (7)同一城市有几个药材经营单位的,互相之间调拨成交的中药材,为了保持价格的稳定,应本着对二级站、批发和零售三兼顾的原则,不得扩大差率,结合具体情况,由各地自行安排。
  (8)进口药材和中成药的作价,仍按现行办法执行。
  以上规定,凡符合《药品管理法》的规定,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中药的单位和个人,不分隶属关系,经济成分,一律严格遵照执行。凡从药材(医药)公司进货的零售、医疗单位,必须执行当地统一规定的零售价格,自行进货的,要按地区差必须服从质量差的原则,制订销售价格,不得抬价购销,不准转手批发,倒卖,从中渔利。
  各级医药、物价管理部门,要同工商管理部门密切配合,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,加强监督检查,有违必究,共同做好中药价格管理工作。

 

[相关内容]

·中药材育种栽培研究室·中药材品种资源研究室
·中药材试验场·关于印发《中药材扶持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·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项目实施指导原则及验收标准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
·国家中药材知名专家献计恩施药业·院党委副书记孙必会到中药材所检查工作
·省科技厅领导到中药材所调研·在中药材产地投资饮片GMP生产项目实现资源优势高效快速

 

资讯回顾

更多

·省科技厅领导来我州检查验收国家、省“西部
·药业跋涉者:记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所长廖
·医药行业在未来15年将以15%的速度增长
·传统中医药前景看好 西方态度开始转变
·中医药有望铺出艾滋病治疗新路  
·湖北省农科院中药材所专家调查神农架珍稀药
·恩施紫油厚朴立体开发项目正式启动
·国家中药材知名专家献计恩施药业
·省创新基金调研组一行到我州调研
·州长周先旺考察双河紫油厚朴母本园

专家论坛

更多

·加快发展以道地药材为特色的药业产业
·实现恩施医药振兴的必由之路
·运用科学发展观 建立生态药业基地
·在中药材产地投资饮片GMP生产项目实现资源优
·GAP中药产业绕不开的标杆